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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2:03:18  浏览:844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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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应急发〔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天气转暖,季节变化,手足口病将逐渐进入高发病期。为了积极主动地做好我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减少由手足口病疫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控责任,科学评估风险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及由此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早、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职责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的风险评估,科学、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尽早、尽快、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一旦发生EV71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后,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工作至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时结束。

  二、完善合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完善手足口病的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应建立省际和地市级的区域性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生疫情,应及时向毗邻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协同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三、强化爱国卫生,普及防控知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有关工作,并提请强化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来临之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治理环境卫生,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尤其是春季学校开学以后,各类托幼机构的日常卫生保障工作要抓实抓好,切实加大手足口病的综合防治力度。要与当地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将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到每家托幼机构、每个儿童家长,培训和引导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及幼儿家长成为疾病防控的参与者和疫情信息的第一报告人,以便及时发现疫情苗头,迅速开展诊疗和防控工作,降低EV71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罹患率。

  四、培训防治队伍,做好应对准备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等防治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的防控、诊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作为重点科室医务人员考核业务的一项主要内容;组建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专家组,规范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诊、会诊和专家派出制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省级医疗机构有经验的技术力量,对重点地区医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必要时驻点工作一段时间,以确保对重症病人的正确识别和科学救治。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早部署手足口病疫情防控的应对准备,明确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定点医院,加强该医院儿科ICU的建设;及时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和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储备。近期,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一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重症救治设备、药剂储备、临床业务能力的专项检查,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技术准备落到实处。

  五、加强疫情监测,降低风险危害

  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应加强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尽快组织制订下发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方案,指导开展手足口病的病原学监测。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医疗机构应加强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的监测和报告,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疾控机构应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时必须进行采样检测,以更加广泛地开展手足口病原监测,从而科学掌握手足口病疫情的动态和病原流行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研判,一旦发现疫情暴发苗头或暴发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依据相关预案,组织医疗、疾控、监督队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降低疫情风险危害。

  六、提高诊治能力,严防院内感染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EV71型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救治工作,严防因EV71型手足口病疫情防治失当而引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地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患儿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增强重症患儿的早期发现和成功救治能力;采取积极措施,提高临床诊治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患儿救治成功率,降低患儿病死率。同时,应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规范EV71型手足口病患儿的隔离治疗,严格执行患儿治愈出院标准。

  七、加强风险沟通,维护社会稳定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媒体舆论的正确引导,制定可操作的手足口病疫情暴发时的应急风险沟通方案或预案。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开展疫情与舆情分析,建立详细的媒体档案和媒体联络表,形成定期联络机制。充分发挥12320、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的重要作用,拓宽卫生行政部门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媒体主动向公众积极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的科学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信息,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坚持科学防控,完善防控措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和指导地方的EV71型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性研究,推动快速检测试剂和疫苗等应用性产品的研发工作,以及相关防控技术的应用性研究。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应坚持科学防控,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科学防控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鼓励、支持本辖区科研单位和有关机构积极开展针对EV71型手足口病的防控研究。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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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进一步简化进口审批手续的规定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


深圳经济特区进一步简化进口审批手续的规定
深圳市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1992年5月28日发布,1994年1月29日修订发布)


第一条 为加快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建设步伐,进一步简化特区进口物资审批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区内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口在特区范围内自用的生产设备、零配件、生活办公用品,除国家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外,可免领深圳经济特区进口货物审批证,企业凭对外签订的合同直接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口。
第三条 特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常驻机构进口自用的物资,均可免领进口审批证和进口许可证,企业凭对外签订的合同直接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口。
第四条 在特区投资办企业,设置常驻机构并在特区范围内工作和居住的外商常驻人员进口自用小汽车和其它生活物品,无须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可直接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口。
第五条 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终止合同后,原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生产用车和交通工具等,需由中方留用或转给特区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无须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可迳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转户手续。
第六条 特区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在审定的经营范围内进口在特区内销售的商品,除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机电产品和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的进口商品外,无须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可凭进口合同直接向海关申报进口,海关按章征税放行。
第七条 本规定从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1994年1月29日

关于我与加拿大就加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馆换文的备案函

中国 加拿大


关于我与加拿大就加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馆换文的备案函


(签订日期1996年11月20日 生效日期1996年11月20日)
国务院:
  我与加拿大政府已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就加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问题换文。现送上我方照会(副本及译文)和加方照会(影印件),请予备案。我方照会副本和加方照会正本已存外交部。

 附件:  加拿大就加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馆换文的备案函

加拿大外交部长劳埃德·阿克斯沃西阁下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阁下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的来照,内容如下:
  “我荣幸地提及我们两国政府近期有关加拿大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的会晤,并建议我们两国政府达成如下谅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加拿大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意到加拿大在澳门执行领事职务的情况,并同意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之日起,加拿大继续执行该职务。

 三、加拿大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的运作得遵循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事务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如蒙阁下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上述原则并以此作为处理我们两国政府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领事关系的基础,我将深表谢意。本照会以及阁下的确认复照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谅解,并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我谨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钱其琛(签字)
                         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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